購物須知
- 現貨商品:多數商品均為現貨,確認訂單後,將於七個工作天內進行出貨。並於出貨後1~3日配送至指定地址。
- 預購商品:到貨時間請依商品頁說明,到貨後將依訂單付款順序出貨。
購物流程
- 瀏覽商品:將商品加入購物車
- 訂單結帳:請確認商品及數量
- 加入/登入會員:登入後可以更方便管理訂單
- 選擇送貨及付款方式
- 填寫資料
- 完成訂單
付款注意事項
- 目前提供「信用卡付款、超商冷凍貨到付款」兩種付款方式。
- 信用卡付款:如訂單成立後一小時未完成付款,系統將自動取消該筆訂單。
- 貨到付款:
- 商品於交付貨物時收取貨款,貨物送達時會與您電話聯絡,請務必保持電話暢通。
- 當商品出貨後,送達指定地點若未被領取或拒收,會員資料中將會產生未取件記錄。未取件記錄達2次以上(含2次),未來將無法再使用貨到付款方式訂購。
- 配送人員僅提供送件及代收款項的服務,若會員對收到的商品有任何問題,請直接與官網客服聯繫,配送人員無法為您辦理退換貨。
- 貨到付款服務,僅接受現金付款,並請自備零錢。
運費計算
- 台灣本島配送:單筆訂單未滿3,000元時,需另支付運費250元。
- 台灣離島配送:單筆訂單未滿5,000元時,需另支付運費250元。
- 目前提供配送至台灣本島、離島地區。
- 運費適用於:冷凍、冷藏、常溫配送。
- 運費如搭配行銷優惠,最終以訂單計算為主。
配送說明
- 確認訂單後,將於三個工作天內進行出貨。並於出貨後1~3日配送至指定地址(預購或特殊商品除外)。
- 常態的出貨時間為:當日下午前13:00下單,最快隔日送達(例假日除外)。
- 僅提供白天配送,無夜間配送,如需指定配送時間請於訂單註明。
- 因委外物流,配送途中如產生不可預期之因素或因節日物流延誤,無法保證於指定配送時段到達,敬請見諒。
- 實際出貨時間仍將依訂單量調節,可能提前或延後出貨,如有延後出貨超過3天的緊急狀況,將另行通知。
退換貨政策(為確保你我的權益,請詳閱以下須知)
- 本賣場商品寄出前均會整理並仔細檢查,讓您收到最好的商品及服務 !
- 生鮮水果屬生鮮商品,不適用七天鑑賞期(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二條第一項(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商品), 將排除7日解除權時,不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(以下簡稱消保法)第19條規定之7日解除權)
- 生鮮商品皆是收到訂單後,農場的農民才開始採收。一但商品寄出後,恕不接受因個人主觀因素(香氣、大小、甜度、色澤、色澤、不喜歡、不好吃)辦理退貨或臨時取消。非瑕疵商品恕無法為您辦理退貨,下單前請務必考慮清楚。
- 生鮮食品請務必在指定到貨日、配送時間以及收貨地址,以利物流公司聯絡您,若因個人因素(電話無人接、地址有誤…)造成商品無法送達,將無法退貨退款。
- 若您收到商品後發現包裹毀損、商品不全、有撞傷及損傷,可能是因為宅配過程中造成的碰撞或凍傷。麻煩您一發現上述問題,請於開箱貨品前,將包裹外觀、產品問題錄影與拍照(2-3張)以利存證,並於24小時內告知客服人員,以便後續退換貨處理,逾期或未立即妥善保存恕不受理。
※再次提醒:恕不接受因個人主觀因素(香氣、大小、甜度、色澤、色澤、不喜歡、不好吃)辦理退貨或臨時取消,不受理退換貨服務!
聯絡我們:【 官方LINE 】ID搜尋 @wanttop
如商品有疑慮或相關問題,可立即私訊【禾me】、【 官方LINE 】小幫手將為您處理!
- 辦理退換貨服務,請務必保存原本包裝、未開封商品、贈品、發票,請一併寄回。如保存不良、失溫等情況,導致商品變質,如商品與包裝有損耗,恕無法為您辦理退貨。
▲若因個人因素狀況換貨須自行負擔來回運費 - 收到退貨商品,經工作人員商品清點無誤後,將進行商品退貨流程,並著手處理退款手續,請耐心等候。
- 辦理退換貨服務,即同意我們的賣場退換貨原則,並接受我們代為處理發票作廢與相關的後續處理事宜。
-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:「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,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日內,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。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,不在此限。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,由行政院定之」。網路交易為通訊交易之一種類型,消費者於網路購物,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本文規定,原則上仍享有7日無條件退貨解約之權利,但是所購買之物品如果是屬於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所規定之特殊商品,企業經營者即可在網站告知消費者,該等商品「不提供7日無條件退貨」之情形。
- 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自105年1月1日開始施行,該準則就部分性質特殊之商品或服務,規定作為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前段之合理例外情事,以平衡企業經營者和消費者間之權益。準則第3條規定,通訊交易,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者,適用該事項關於解除契約之規定。另準則第2條規定,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,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解除權之適用者,屬排除7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:
- 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。
-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
- 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-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-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。
-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。
-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。
- 建議簽收時立即拆封檢查商品,若有瑕疵可馬上向物流業者反映並退貨,我們將於收到退貨後7日內寄出換貨商品。